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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北仑区财政局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组织沿革】北仑区财政局前身为北仑区财政税务局。1985年镇海县撤县划区,成立滨海区财政税务局,1987年更名为北仑区财政税务局。1993年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北仑港工业区管委会合并后,成立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北仑区财政税务局分设为北仑区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北仑区地方税务局,北仑区财政局与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分局分设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开发区财政局与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2002年北仑区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并,北仑区财政税务局与开发区财政税务局也随之合并为北仑区财政税务局(挂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税务局牌子)。2004年12月,为适应宁波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又分设为北仑区财政局(挂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牌子)、北仑地方税务局(挂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牌子,由市财政税务局垂直管理)。
  【主要职能】北仑区财政局作为北仑区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
2、根据北仑区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区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告决算。
4、根据区政府预算安排,制订财政收入计划;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与支出;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专户;管理区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区财政基本建设资金;指导、管理镇乡财政预、决算和财务。
5、负责全区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区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资金有关政策;负责区农业综合开发和区农业各项资金管理。
6、负责区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清产核资、产权管理等基础工作;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7、贯彻执行财政涉外经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财政涉外事务;组织实施三资企业财政登记;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负责外资贷款业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
8、负责全区各类企业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会计职称报名、考试和发证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法》执行情况执法检查;负责全区财会人员管理;负责区会计学会、珠算协会日常管理。
9、负责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负责彩票、国债市场的监管工作。
10、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1、负责财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2、负责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的教育管理。
13、承办区政府、市财税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根据上述工作职能,经区政府批准,北仑区财政局现内设1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政监督科、法规科、信息管理科、预算科、国库科、基建科、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企业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科、农财农税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管理科、政府采购办。
北仑区财政局下属单位有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票据中心、收费中心、经济建设投资公司。
  【人员情况】北仑区财政局现有干部职工39名,其中干部36名,向下属事业单位借用3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11名(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党员数32名;具有大专学历8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26名,其中2名为硕士研究生。

  监督电话:(0574)86780689
  联系方式:行政中心A幢6楼
    电子邮件:czjbgs@b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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